B類註冊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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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申請資格
B類註冊申請資格
交易商有意在業務中,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交易,必須註冊為A類註冊人。
BR 小販牌照
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或小販牌照
業務處所地址
申請時須提供所有業務處所及通訊地址
如業務處所位於住宅處所或混合式商住樓宇内,申請人須確保取得該處所的每名佔用人的書面同意,讓獲海關授權的人進人該處所作視察。
適當人選
申請人及其合夥人、董事和最終擁有人。
適當人選不可有洗錢或其他相關的刑事罪行及破產或清盤等紀錄,同時不可違反《打擊洗錢條例》施加的規定。
通過適當人選評估
B 類註冊適當人選準則:
業務計劃
公司架構、業務性質等;
產品的種類、買賣、進出、加工、貯存流程(如適用);
服務的範圍、處理物品的種類及交收流程(如適用);
款項種類及交收;
客戶的組成 (如街客熟客比例、地域分佈等)
業務計劃書
註冊人需提交業務計劃,列明組織架構及資源能支持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政策,包括:
打擊洗錢政策
採用風險為本的評估
客戶盡職審查
備存紀錄
使用AML/CFT審查系統協助篩查客戶身份
職員培訓
可疑交易處理
其他打擊洗錢措施(如聘用合規或洗錢報告主任)
打擊洗錢政策
註冊人需編制“打擊洗錢政策”,制訂從識別、評估及有效管控措施,消除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,文件內容需包括:
//A類註冊
申請費用
B類註冊申請費為港幣1,970元+每名適當人選評定費用港幣650元
註冊證明書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,其後每年須繳付港幣1,60元年續期費及每名適當人選評定費用港幣650元。
在2023年4月1日制度實施前已營運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,若在9個月的過渡期內申請註冊,可獲寬免首次註冊費和相關費用。
在2023年4月1日制度實施前已營運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,若在9個月的過渡期內申請註冊,可獲寬免首次註冊費和相關費用。
//A類註冊
申請程序
01
申請方式
・透過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(DRS)提交申請及上載證明文件
・親身遞交或郵寄已填妥的A類註冊申請表及證明文件
02
繳交申請費用
・繳付“一般繳款單”(General Demand Note)
・DRS系統網上信用卡繳費
03
核實申請文件、提交正本授權書作適當人選審查及申請會面
(申請人、合夥人、董事或董事局授權代表)
04
審批結果通知
05
成功註冊交易商可於DRS系統下載相關註冊證明書及分行證明書
06
展示註冊證明書
・主要營業地點
・進行面對面交易的分行
・臨時一次性攤位(租用有效時段)
・互聯網二維碼(可直接連到網上註冊紀錄冊)